-退換貨政策-

●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
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
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
自105年1月1日起,
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
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.

●石器時代基於重視客戶需求與服務品質,
若商品真有不符合您的期許,
有退/換貨需求時,
請保持商品本體、贈品、內外包裝、發票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
切勿有任何缺漏或毀損,
否則恕不接受退貨申請,
本公司並將收取每趟180元運費之損失,
共兩趟(出貨與收回),
待人員確認商品無誤且無短少破損,
將於10至14天退費至客戶指定銀行帳戶(費用將扣除30元匯款手續費)。

●外包裝及其內容物、贈品等均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
申請退貨者,
本公司將依照商品於退貨時之不完整程度(遺失、毀損或缺件等),
就商品價金之範圍內扣除回復原狀費用後,
返還剩餘價金與消費者。

●如商品有瑕疵,
運輸過程造成貨品解凍或毀損、貨品品項錯誤,
請於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即與客服聯繫,
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。

●由於本站所銷售的商品為新鮮冷凍食材,
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,
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,
請勿拆封。

●建議您使用原外包裝(紙箱或包裝袋)將商品包好,
切勿在原廠包裝或外盒上為任何書寫,
以免造成損毀,
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
●若需加退商品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,
由於本站銷售商品為冷凍食材,
為避免爭議發生,
請確實驗收後再進行退貨。

●若因退貨造成訂單純商品金額未達購物免運費標準,
仍將於退貨退款時扣除原訂單之180元物流費,
免運費標準請依網站之各項商品免運費條件或行銷公告為依據。

●如因個因素退貨次數過多,
石器時代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,
煩請見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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